9月14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召开北京市燃气供热单位合法用气暨2018-2019年采暖季供热工作部署大会,提前动员和部署今冬采暖季供热准备各项工作,并对全市燃气供热单位开展合法用气,打击偷盗气和损毁燃气设施违法行为专项工作做了通报和部署。各区城市管理委和1400余家燃气供热单位主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偷盗燃气和损毁燃气设施违法行为是对公共资源和财产权利的侵犯,对公共安全构成危害。会议要求燃气供热单位要树立底线意识、坚守契约精神,诚信经营、合法用气。燃气供应企业要加大企业依法维权工作力度,加快提升燃气设施、管网运行、计量设备和装置的监测水平,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各区城市管理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责任,要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增加检查频率,支持燃气供应企业依法维权,配合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偷盗燃气和损毁燃气设施违法行为。
自2009年开始,北京燃气集团每年都会开展打击采暖类用户偷盗燃气的专项行动,近十年的打盗工作中,形成了一些典型案例:2009年12月,北京燃气集团接举报称,有一批犯罪团伙在供暖期间,打着节能减排的幌子,以“调改”燃气表为手段,猖狂盗气。经与公检法机关密切配合,掌握相关情况后,2010年4月,市公安局采取行动,一举抓获了以王某为首的盗窃团伙四人。2010年6月,检察机关对四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2011年10月,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该盗窃团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五年;2010年8月,北京燃气集团发现朝阳区某小区锅炉房采取破坏计量表方式偷盗燃气。2010年12月,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同日将其在全国网上通缉。2012年10月,隐姓埋名潜逃近2年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被依法抓获。 2013年12月,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四千元;2011年,北京燃气集团发现一名绰号为“华子”的所谓“改表专家”通过改装计量表的手段人为造成计量表不计量或少计量偷盗燃气。经调查,该人于2009年至2012年期间采取破坏计量仪表的手段实施盗窃三起。2012年8月,北京燃气集团与市公安局密切配合,在海淀区某小区锅炉房将犯罪嫌疑人房某抓获归案。经检察机关批准,犯罪嫌疑人房某被执行逮捕。2013年9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房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针对每起偷盗燃气案件北京燃气集团均严格追究盗气人经济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对需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偷盗燃气案件,坚决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杜绝以罚代刑,切实加大盗气人的违法成本。
今年2月,北京燃气集团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启动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打击偷盗气攻坚行动”,严厉打击偷盗气违法犯罪行为。6月,北京燃气集团《关于提请协调解决打击盗窃燃气行为相关问题的请示》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偷盗燃气行为必须坚决打击,并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为打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同时,有关部门将联合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实现打盗工作无缝衔接。
据北京燃气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攻坚行动启动以来,北京燃气集团先后巡查锅炉房9千多个,清查工商业用户表具2万余块,核查三年未购气用户27万余户。共查处偷盗燃气案件67起,涉及盗气金额2586万元。下一步,北京燃气集团将围绕技术防盗、信息化防盗等方面,通过加大稽查力度、加强政企协作等方式,进一步开展一系列举措,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盗气行为,切实保障供暖季燃气供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