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集团公司法律审计部于近日通过燃气TV电子屏等方式进行宪法日宣传,营造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的良好氛围。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确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遵循权力属于人民、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社会主义法制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